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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和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各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在岗教师。

重点推荐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有突出贡献的学前教育教师、职业教育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三)要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以及扎根海岛边疆、助力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

四、申报材料

(一)《2023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一式七份);

(二)《2023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一式一份);

(三)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部门”。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四)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内容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七份);

(五)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由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谁审核谁负责。原件留存备查,报送时不再提交,复印件不再退回;

(六)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二级单位推荐表(附件4,一式一份)。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广大教师申报,精心甄选,严格推选,最终择优上报。务必于63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人选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87655604@126.com,纸质版(每名候选人提交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粘贴档案袋封面,详见附件5)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一办310室,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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